须给最低工资 无薪实习制度恐告终
无薪实习一向是学生和大学刚毕业者寻求踏足娱乐丶出版和其他热门行业的一个途径,但纽约一位联邦法官本周就一项诉讼裁决说,应给实习生最低工资和加班费后,一些公司可能会因而不愿无薪雇用实习生,造成此制度可能走入历史。
纽约法官鲍利裁决福斯Searchlight影片公司,因未付薪给两名参与影片“黑天鹅”(Black Swan)制片工作的实习生,违反最低工资和加班费法。对许多在疲弱经济中难以找到工作的年轻人,无薪实习有助于充实他们的履历,和获得实务经验。
自由派的智库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席艾森伯瑞说,美国每年有最多100万的无薪实习生,在经济下滑时,实习生的数量大增,公司借此剥削年轻人,并使工资被压低。
对福斯公司提出控诉的两名实习生是葛拉特和福特曼,他们在该公司提供基本的行政工作,如整理资料柜丶追踪采购订单丶复印文件丶撰写通知信和打杂。鲍利法官在裁决中说,福斯公司应该付钱给两名原告,因为他们做的工作与普通雇员相同,虽然两名原告也从实习获益,如充实履历等,但这些是附带的利益,其他雇员也可获得。
20世纪福斯公司说,此裁决为错误,该公司将上诉。该公司辩称,该公司实习生获得的利益,大于公司获得的利益。
在工作场所诉讼中代表雇主的律师卡密儿·欧森说,此案的裁决虽然可能在上诉中被推翻,但许多雇主现在已经更注意此问题,愿意使其实习计画有正确的结构,如果雇主不想冒任何危险,他们最好对实习生提供最低工资。
来源:世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