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在西北大学任职博士后的韩先生,近日将自己所住公寓转租给另一位同校化学系的博士后沈姓华男,而且连同其房内家具一并出售给沈男,原本双方都爽快的表示同意转租和买卖事宜,同时也签下购买家具合约。熟料,沈男接收家具后,竟取消给付支票,并以短信恶言相向,双方就此闹上法庭,对簿公堂。
韩妻称,其租屋因为地理位置佳,屋内条件也维持的相当好,因此租屋一上市,便有很多人中意,虽然夫妻二人认为沈男素昧平生,但因为同是中国人缘故,觉得同是“他乡异客”,所以当时就决定将房子转租给他,而且将包括两套床及床垫丶三人沙发丶躺椅丶衣柜丶书桌丶吸尘器丶洗衣机等状况良好的二手家具卖给沈男,而沈男也一口答应以450美元购买。
原告韩妻忿忿不平表示,沈男是在验收所有家具完好状态下才开支票,而且交屋拿了租房钥匙后,在原屋主无法入内的情况下,便毫无理由单方取消付款支票,此举视同拿了家具丶给了空头支票。韩妻表示,原本打算将卖家具所得的款项作为慈善捐赠的想法也因此落空。
韩姓夫妻认为沈男完全不将合约当回事,而且还口出恶言,所以认为沈男不但违约,而且涉及辱骂之嫌,因此一气之下告上法庭,希望能讨回公道。
对于两方合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芝加哥律师王志东解释,一个有效的合约需具备三个要件;出价(Offer)丶接纳(Acceptance)丶代价(Consideration),三种要件,缺一不可。因此双方必须审慎检视合约的法律效力。
此外,王律师强调,遇到对事件有分歧意见时,双方需要理性的相互理解。尤其是为了一时的意气之争,甚至聘请全国知名的律师团队,届时需要支付难以想象的高额律师费用,不仅远远超过原来合约上的450美元购买费,不但是劳民伤财,而且还可能落得两败俱伤。
不过面对因价值观分歧所产生的争议,丘岩律师则认为,司法争议的复杂性不是简单的金钱就能解决。面对无法解决的分歧时,寻求法律途径是一种健康的做法。
来源:芝加哥侨报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