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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龙珠律师法律评论:同意杨美华律师观点,章莹颖案更换辩护律师,此举对嫌犯不利
发布于: 2017/09/12 12:26 am 更新于: 2017/09/12, 12:26 am
刘龙珠律师法律评论:同意杨美华律师观点,章莹颖案更换辩护律师 ,此举对嫌犯不利 文/刘龙珠 9月8日,章莹颖案再次开庭,法官同意嫌犯克里斯滕森的原代理律师解除代理的动议,并同意指定公派律师为其代理。香槟当地公辩律师办公室提议外请律师罗伯特·塔克(Robert Tucker)为指定律师。刘律师认为,此举对嫌犯不利。 首先,Robert是否能成为新的辩方律师还很不明朗。因为指定律师需要该律师本人到场并提出请求,且需要征得法官同意。现在一方面Robert还未到庭做出请求,另一方面即使提出请求,法官也未必同意。因为,对于这种死刑案件,法官对于辩方律师的经验有很高的要求。但是Robert以往的辩护经验大多跟恐怖主义犯罪有关,缺乏死刑案件辩护经验,更不用提联邦死刑案件辩护经验了。由于在死刑案件方面的经验甚少,是否得到法官的同意尚不确定。 其次,总体而言,公辩律师由于日常案件积压严重,精力分散,很难专精于某一特定类型案件。又由于公辩律师的固定薪资制度,在法庭上,战斗力大多不如私人刑辩律师——毕竟私人刑辩律师靠赢下案子获得客户青睐,才有源源不断的收入。Robert Tucker是否是一个例外?不得而知。 再者,阵前更换律师,还需要和当事人磨合。毕竟不是被告自己选择的律师,在信任程度上一定会有接触丶适应到熟悉的过程。如果律师与当事人不合拍,对官司会非常不利。 但是话说回来,如果克里斯藤森真的杀害了章莹颖,“不合拍”反倒安慰了章家人——被告被定罪和重罚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如此正义才能够得到伸张。 最后,刘律师非常赞同杨美华律师写的文章《别拿苹果与橘子比较,章莹颖嫌疑人克里斯藤森律师退出真相》,英雄所见略同,要给100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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